时间:2020-08-08
关于国际注册第1482138号“CONFOBOD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4897号
申请人:CONFO THERAPEUTICS N.V.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82138号“CONFOBOD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73036号“CONFO”商标属于同一个法律主体,不存在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许文静
孙侃华
张娜娜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