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TINUM FOX”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国际注册第1461056号“PLATINUM FOX”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3341号

       

      申请人:FOXY LOCKS LIMITED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61056号“PLATINUM FO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向国际局就有关“零售、批发及邮购”服务进行国际删减,综上,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
      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关于申请商标的国际删减申请文件。
      经复审查明:在驳回复审期间,申请人向WIPO提起国际删减申请,将申请商标在第35类上的服务限定为“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广告、市场营销以及推广服务;广告、市场营销和推广材料的发布;营销活动服务;产品推广;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广告和推广;产品演示服务及与上述所有服务相关的顾问和咨询服务”。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经国际删减程序将复审服务限定为我国可接受的服务项目,因此,申请商标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未违反《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谢娜
    马静
    任航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