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 网上商城XHSD.COM”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23343445号“新华书店 网上商城XHSD.COM”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1241号

       

      申请人:中国新华书店协会
      委托代理人: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新华书店总店
      
      申请人于2019年03月28日对第23343445号“新华书店  网上商城XHSD.COM”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0年3月26日向我局提交了《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我局予以确认。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张晓萌

    2020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