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为何遭遇“冷空气”?

时间:2015-02-12

        商标转让是商标的注册人或注册企业将商标在有效期内依照法定程序将商标的使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新申请一个商标到拿到注册证一般需要24年的时间,并且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可以说对于一个成长型企业来说能够通过代理机构在短时间内将一个现成的商标转让到自己名下,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实际上,商标转让却并不像想象中那样红火。

            

        一般需要转让的商标都是一些破产或停业的老企业,这些商标直指这些企业,别人看到这个商标想到的是那些破产的公司,这样受让商标的企业必要衡量风险,这就让那些想通过商标转让获得发展的公司往往会慎之又慎。

        同时,目前商标转让的制度不够完善。商标转让有一个“一并转让”的概念,即《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但是哪些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商品并没有明确地规定,让希望受让商标的企业与个人无法界定自己的商品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这也是商标转让遇冷的主要原因之一。

        此外,在商标转让实务中,商标局的工作程序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无论发生任何情形均不得撤回。只能在转让被核准后,再办理二次转让,即受让人将注册商标再次转让给第三人,这也无形中为商标转让设置了一定障碍。

        只有在制度上、法律上的完善,才能让转让人或是受让人安心,促进商标转让机制的形成。

        编辑:王曼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