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4338075号“银园YIN YUAN HOTEL及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6768号
申请人:云南省老干部活动中心呈贡银园
委托代理人:云南鼎宏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4338075号“银园YIN YUAN HOTEL及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长期的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与申请人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其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09176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含义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所有人主体已注销。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申请人开设酒店的部分客房设施、装饰图片等证据。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引证商标权利人上海银格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注销,且无证据显示引证商标已由其他权利人继受。
经复审认为,虽然引证商标目前仍为有效的注册商标,但因其权利人已经被注销,对于无权利人使用的引证商标而言,其将不会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不会与申请商标造成混淆误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丽红
张旭
马媛媛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