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黑五海囤party”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4551061号“黑五海囤part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6473号

       

      申请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551061号“黑五海囤part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838818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该撤销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83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07997号商标、第16441903号商标、第22118649号商标、第18890457号商标、第2060358号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不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玉红
    李娇娜
    曹娜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