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8161464 - 商评字[2020]第0000105587号 - 申请人: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孔雀艺术世界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8161464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5587号

       

      申请人: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孔雀艺术世界
      委托代理人:北京仁信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16146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56065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349552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1726442号“五色凤凰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7107565号“凤鸣堂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具有一定区别,整体尚可区分,共存于市场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爽
    王燕
    李艳燕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