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7102553号“五斤挑战”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6960号
申请人:闪电计划(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古今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102553号“五斤挑战”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不会造成误认,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使用证据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用在指定使用的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功能用途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马霄宇
李宁
冯洪玲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