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27769990 - 商评字[2019]第0000150247号重审第0000001938号 - 申请人: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27769990号“稻花香生态”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150247号重审第0000001938号

       

      申请人:湖北稻花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湖北美人堂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150247号《关于第27769990号“稻花香生态”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字第970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虽然申请商标含有“生态”二字,但结合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常识,申请商标使用在烧酒等指定商品上,不会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故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申请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辉
    何旭卓
    姚晓东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