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5548823号“CCTY”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443号
申请人:泉州市亿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泉州译诚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548823号“CCTY”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第3898288号“CTY”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3424233号“CCTV ANIMATI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3424944号“央视动画CCTV ANIMATIO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的使用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喷漆机、气动焊接设备、矿井作业机械、静电工业设备、工业用拣选机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在该部分商品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挖掘机、车床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三核定使用的搅拌机、金属加工机械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CCTY”与引证商标一“CTY”、引证商标二、三显著识别字母部分“CCTV ”在字母构成、呼叫上相近,申请商标与三件引证商标已构成近似标识,若共存于上述类似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申请商标在上述商品上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CCTV”是中国中央电视台台标,是我国重要的电视新闻媒体,申请商标“CCTY”标识在整体外观设计上易被识别为“CCTV”,作为商标使用,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龚玉杰
袁靖涵
吴彤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