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819548号“NONGSHIM ONION RINGS
FLAVORE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6554号
申请人:株式会社农心
委托代理人: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819548号“NONGSHIM ONION RINGS FLAVORE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放弃对“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商品的复审申请,故申请商标是用在指定商品上不会是消费者产生误认。已有类似情形的商标获准注册。鉴于审查一致的原则,本案申请商标亦应予以核准注册。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人放弃了“以米为主的零食小吃;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商品上的复审申请,因此在该部分商品上的驳回决定已产生法律效力。
申请商标使用在“洋葱或奶酪饼干”商品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玉红
李娇娜
曹娜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