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565605号“monday.com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013号
申请人:蒙迪康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思朴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65605号“monday.com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204553号“MONDAY”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撤销决定现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69914号“兆维”商标、第1369901号“兆维”商标、第4903230号“兆维”商标、第4903223号“图形”商标、第14246641号“兆维 C&W”商标在整体构成上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周 铁兵
贾秋实
王觉菲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