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smatrea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国际注册第1435492号“plasmatreat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084号

       

      申请人:PLASMATREAT GMBH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35492号“plasmatrea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G911209号第7类“plasmatreat及图”商标、第16414162号第7类“plasmatreat”商标、第16414162号第9类“plasmatreat”商标、第G911209号第42类“plasmatreat及图”商标的权利人地址已变更同申请人一致,申请人与上述引证商标权利人实为同一人,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第9类、第42类复审商品/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周 铁兵

    2020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