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DIPRO-BIO PR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2731377号“DIPRO-BIO PRO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413号

       

      申请人:德贝康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锐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731377号“DIPRO-BIO PR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816325号、第1026147号、第9364417号、第3214518号、第23888410号、第4571010号、第4816251号、第23755552号“PRO”商标整体可以形成区分,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3类、第5类、第10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广超
    王燕
    高尚

    202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