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8321795号“MARTI DERM NIGHT
RENEW LA FORMULA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7176号
申请人:玛蒂德肤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321795号“MARTI DERM NIGHT RENEW LA FORMUL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止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2486875号“FORMULA”商标已由驳回复审决定驳回注册申请,其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823226号“Formula 1及图”商标、国际注册第1407245号“Formula1及图”商标在呼叫及整体效果上可区分,未构成近似标识,即使指定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也不致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婷
李迎生
王晓璇
202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