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第17338320号“N M”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8286号
申请人:新平衡体育运动公司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杭州新佰伦时代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7月15日对第17338320号“N M”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的注销申请已被我局予以核准,注销公告已于2020年4月6日刊登在第1690期公告中,故争议商标已属无效商标。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胡朋娟
202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