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1300974号“起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245467号重审第0000001892号
申请人: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威名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245467号《关于第31300974号“起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以下称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1544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本案中,申请商标使用在第27类“地毯;小地毯”等商品上不存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情形,亦不存在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不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之情形,因此,申请商标应予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亮
何旭卓
赵辉
2020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