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民族千古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7292007号“漓江民族千古情”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71607号

       

      申请人: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292007号“漓江民族千古情”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8678330号“漓江民族千古情”商标在无效宣告案件被裁定无效宣告,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潇文

    2020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