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国际注册第1382745号“OSLE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71569号
申请人:奥斯勒诊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邦信阳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382745号“OSL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988839号“OSLER”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我局决定予以撤销注册,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在中国获领土延伸保护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0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柯佩佩
2020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