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70190号“WORLD WAR RISING”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9225号
申请人:流动战争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70190号“WORLD WAR RISING”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整体含义为“世界战事浮现”,是一种虚拟状态的描述,使用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已有多件含有“WAR”文字的商标获准注册,且申请商标经申请人使用已经与申请人产生一一对应关系,因此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在第9类复审商品和第41、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请求。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宣传报道、在先案例判决书等作为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的文字“WORLD WAR”(中文可译为“世界大战”),是上世纪发生在国家之间的全球性战争,该文字作为商标使用在复审商品、服务上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另,商标审查依据个案审理原则,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与本案案情不同,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第41、42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徐杭
郭京平
王曌伟
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