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wido SWISS MAD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74847号“hawido SWISS

    MAD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71389号

       

      申请人:HAWLE ARMATUREN AG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74847号第6、9、11、16、37、41、42类“hawido SWISS MAD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中除“SWISS MADE及图”(可译为“瑞士制造”)外,还包含显著识别英文“hawido”及图形,“SWISS MADE及图”仅起到真实表示申请人所属国及商品来源地的作用,故申请商标的申请注册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6、9、11、16类全部复审商品上、第37、41、42类全部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孙红
    高源
    李焱

    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