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徐水建华医院XUSHUIJIANHUAYIYUA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8530614号“徐水建华医院XUSHUIJIANHUAYI

    YUA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8786号

       

      申请人:徐水建华医院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530614号“徐水建华医院XUSHUIJIANHUAYIYUA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342824号图形商标、第28974780号“天杏及图”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闫洁
    王超
    黄许丽

    2020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