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驴仙子 LVXIANZ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9998650号“驴仙子 LVXIANZI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6703号

       

      申请人:驴仙子国际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9998650号“驴仙子 LVXIANZ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8547764号图形商标、第9709731号“小毛驢市民農園 Little Donkey Farm 2008及图”商标、第9301860号“SAIWAIHAOYUAN”商标、第24446240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整体尚可区分,并存不致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琳琳
    邢妍
    王继红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