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上证信息 SSEIN 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9

     

    关于第37257155号“上证信息 SSEIN 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64383号

       

      申请人: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257155号“上证信息 SSEIN 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了第3689279号“上证”商标、第10804885号“上证”商标、第9371318号“SEI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三)。
      2、引证商标一、二的所有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述商标所有人已出具《同意函》,同意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注册。
      3、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企业信息证据可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申请人的股东。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的所有人已出具《同意函》,且申请商标与上述两引证商标尚有差异,我局对该同意书予以认可。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在整体外观、呼叫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段莉
    张世莉
    刘洋

    2020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