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NFS ASCENT 纳索尔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5726764号“NFS ASCENT 纳索尔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1123号

       

      申请人:北京纳索尔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德崇智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726764号“NFS ASCENT 纳索尔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9类:驳回决定引证的第5994920号“NFS”商标其专用权至2020年1月6日止,现正处于《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宽展期内。驳回决定引证的第35276848号“ASGENT及图”商标现正处于驳回复审程序中,至本案审理时止为有效商标。驳回决定引证的第35380292号“上升”商标其注册申请被驳回,该商标已无效。42类:驳回决定引证的第35276848号“ASGENT及图”商标经驳回复审程序被驳回,至本案审理时止,尚未生效。驳回决定引证的第5272336号“ASCENTA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予以撤销,至本案审理时止尚未生效。驳回决定引证的第35375904号“上升”商标其注册申请被驳回,该商标已无效。
      经复审认为,9类:鉴于第35380292号“上升”商标已无效,故其与申请商标的权利冲突已不存在。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6357366号图形商标、第5994920号“NFS”商标、第20243670号“中玺文商旅 ASC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S及图”商标、第30213105A“ASCEND”商标、第10431818号“ASCEND”商标、国际注册第664316号“ASCET”商标、第35276848号“ASGENT及图”商标(第9类)在整体外观、呼叫上存在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42类:鉴于第35375904号“上升”商标已无效,故其与申请商标的权利冲突已不存在。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459815号“SUPRESOFT及图”商标、第5272336号“ASCENTA及图”商标、第5994917号“NFS”商标、第20248059号“中玺文商旅 ASCENT INTERNATIONAL HOLDINGS及图”商标、国际注册第664316号“ASCET”商标、第35276848号“ASGENT及图”商标(第42类)在整体外观、呼叫上存在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9类复审商品和第42类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蕾
    薛寅君
    康陆军

    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