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6355838号“猴桃標 Monkey Peach
Log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4627号
申请人:广东名辰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355838号“猴桃標 Monkey Peach Log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3802182号“张源美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上差异显著,二者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32类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丰璟
张书建
刘洋
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