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EIMATH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国际注册第1475696号“EIMATHS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7675号

       

      申请人:EDISON INNOVATIVE PTE LTD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75696号“EIMATH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613575号“艺彩格ARTCOLOG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4437175号“XUE.JD.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29995837号“美杰思AG AMERICAN GENIU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433494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和第14707985号“EQ创响 EQ CHUANGXIANG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在字母构成、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陈卓娅
    刘洲东
    卓慧

    2020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