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SANSU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5117155号“SANSUI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2356号

       

      申请人:小牛电音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117155号“SANSU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4705997号商标的注册申请被驳回,已失效,不再是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164709号、第11118319号、第8939199号、第16047322号、第9118659号、第8901052号、第7745990号商标在呼叫、字母构成等方面有所区别,商标并存使用,不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马霄宇
    李宁
    冯洪玲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