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KU”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1844532号“YOUKU”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3591号

       

      申请人:优酷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玺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1844532号“YOUKU”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通知引证的第17977017号商标已经我局裁定予以无效宣告,据此,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戴艳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