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ESTD. 1815 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国际注册第1404682号“A ESTD. 1815 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2957号

       

      申请人:MACDONALD & MUIR LIMITED
      委托代理人: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04682号“A ESTD. 1815 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商标在第35类服务上的国际删减申请已被核准,其指定使用的复审服务限定为“为他人推销;市场营销;替他人采购酒精饮料(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进出口代理”,上述服务符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定,故申请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杨嘉卉
    张颖
    杨建平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