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国际注册第1451404号“VALQUA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3443号
申请人:VALQUA,LTD.
委托代理人:北京成城一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51404号“VALQU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申请人的名义经核准已变更,变更后的名义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668663号商标所有人一致,上述商标现为同一权利主体所有,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全部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马媛媛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