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商标转让_“Victoria Arduin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国际注册第1458072号“Victoria

    Arduino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3381号

       

      申请人:OMT BELFORTE S.R.L.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58072号“Victoria Arduin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正在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08536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协商商标转让事宜,请求待引证商标转让至申请人名下后再审理本案。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在第7类指定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时,引证商标并未发生转让,其注册人与本案申请人仍为不同的权利主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均为“Victoria Arduino”,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电动咖啡研磨机等全部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搅拌机等商品属于类似商品,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若共同使用在上述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马媛媛
    张旭
    张萌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