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173962 - 商评字[2020]第0000072025号 - 申请人:郭荣勋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7173962号“玉瓷科技 造福人类”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2025号

       

      申请人:郭荣勋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捷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173962号“玉瓷科技 造福人类”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中含有的“玉瓷”,使用在与行业无关联性的服务上具有合理性,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所含“玉瓷”,是指经长期细琢研制而成,质地细腻白皙,具有高透明感和光泽度的瓷器,作为商标组成部分使用在指定使用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项目的内容等特点产生误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张福伦
    张静
    孙萍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