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Simeji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5651218号“Simeji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9147号

       

      申请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651218号“Simej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驳回时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072482号“SIMJI”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剂量分配器等全部商品在撤销三年未使用程序中,被我局撤销,现该决定已生效,公告刊登在第1688期《商标公告》上。据此,引证商标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时引证的第17395787号“蘑菇时代MGSO,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所不同,相关公众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整体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常兆莉
    王训陶
    石甜甜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