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7687191号“蛋壳未来 DANKEFUTUR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9773号
申请人:南京东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五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687191号“蛋壳未来 DANKEFUTUR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2477151号、第12477154号“AOPEN及图”商标、第19356239号图形商标在构成要素、呼叫及整体外观上尚可区分,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娜娜
孙侃华
许文静
2020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