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K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4733739号“SCIK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6673号

       

      申请人:中山西客电器有限公司(原名义:中山市赛客电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鹦鹉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733739号“SCIK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5089356号“SCIER”商标于2019年4月6日专用权期限届满未续展已满一年,该引证商标至本案审理时已经失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博慈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