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4858778 - 商评字[2020]第0000072199号 - 申请人:昆山怡口净水系统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4858778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72199号

       

      申请人:昆山怡口净水系统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485877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49891号“怡口净水ECOWATER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为引证商标所有人在中国的独家进口商和经销商,已与引证商标所有人协商出具商标共存同意书。综上,申请人请求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商标共存同意书公证认证件及翻译等主要证据。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所有人已出具同意书,同意申请商标在中国的注册,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商标构成等方面尚存在一定差异,故对上述共存协议予以接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焕菲
    韩蓄
    凃嘉雯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