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28659462 - 商评字[2020]第0000066585号 - 申请人:惠普慧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0-08-10

     

    关于第28659462号“HEWLETT PACKARD”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6585号

       

      申请人:惠普慧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8659462号“HEWLETT PACKAR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2642464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我局核准已转让给申请人,引证商标权利人与申请人已为同一主体。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与申请商标已为同一主体所有,故上述引证商标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淑维

    2020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