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0
关于第35033732号“茶源印象Tea Origin
Imag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7937号
申请人:成都茶源记茶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明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033732号“茶源印象Tea Origin Imag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725732号“茶 源”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在商标驳回复审程序中被驳回,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已不存在权利冲突。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430061号“茶源”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专用权期限截止于2018年12月13日,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晓媛
2020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