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bonamom Princess b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1

     

    关于第32522850号“bonamom Princess b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4051号

       

      申请人:株式会社衣恋世界
      委托代理人:上海鼎智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522850号“bonamom Princess b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2487920号“Princess Emmy and her horse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0462171号“昕薇公主 Princes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国际注册第963165号“Princess GOES HOLLYWOOD”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七)在音、形、义等方面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仅就“裤子;裙子;外套;婴儿全套衣;童装”商品申请复审,则申请商标与第1545687号“PRINCES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5849595号“八公主 Princess 8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4620408号“Rincess Accessorie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国际注册第937358号“PRINCES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一权利状态尚不稳定,恳请暂缓审理本案。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引证商标一仍为在先权利商标。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人明确仅就“裤子;裙子;外套;婴儿全套衣;童装”商品申请复审,故在其余商品上我局的驳回决定已生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七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裤子;裙子;外套;婴儿全套衣;童装”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相峥
    王童
    高丽丹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