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关于第34870431号“TIME CULTURE
WEEK时间文化周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4342号
申请人:深圳市时刻传播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870431号“TIME CULTURE WEEK时间文化周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系申请人独创的,内涵丰富,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显著性和可识别性的特点。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232033号商标、第777621号商标、第15288289号商标、第6507132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至四)在构成要素、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依法对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在文字构成及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陈思
张学军
孙向琪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