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关于第9733474号“海蒂克莱恩Heidi Klein”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2747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海蒂•克莱因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淘一淘(厦门)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9733474号“海蒂克莱恩Heidi Klein”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19057号决定,于2019年08月23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复审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我局依法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89期《商标公告》上,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乔向辉
2020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