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1
关于第3781493号“華商”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1490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华商韬略(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邦唐邦(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华商财富技术培训中心
申请人因第3781493号“華商”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Y011185号决定,于2019年06月2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在商评字【2019】第0000148405号撤销复审决定书中已被依法予以撤销,撤销复审决定书已生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托娅
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