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IN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3

     

    关于第28687846号“AUGUSTIN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6063号

       

      申请人:斯利安克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8687846号“AUGUSTIN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758364H2号“QUGUSTINER”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2类服务上于2018年6月11日领土延伸保护至中国,该日期晚于申请商标申请注册日期。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领土延伸保护至中国的日期晚于申请商标申请日,故引证商标不能成为申请商标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宋佳
    牛嘉
    张超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