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3
关于国际注册第1417508号“BB SILVER MOMENT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7322号
申请人:布丽奇特珠宝时尚配饰股份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17508号“BB SILVER MOMENT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794827号“BB”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7867469号“BB”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申请人与引证商标一所有人已达成共存协议。综上,申请商标在第14类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应予以核准。
经审理查明认为,申请人与引证商标一所有人已达成共存协议,并经过公证认证。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尚有一定区别。据此,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共存协议予以认可。引证商标二已被商评字[2019]第0000125649号撤销复审决定书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672期《商标公告》。据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4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梁朦朦
刘辰
李钊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