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STON ESTAT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3

     

    关于第36057207号“KINGSTON ESTAT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1820号

       

      申请人:王都庄园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思朴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057207号“KINGSTON ESTAT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中“KINGSTONE ”不属于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所指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玉红
    李娇娜
    曹娜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