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13

     

    关于第19489885号图形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6187号

       

      申请人:株式会社一无所有
      委托代理人:高露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中山市逸晨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6月26日对第19489885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于2019年11月5日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请求注销争议商标的注册,我局于2019年12月3日核准注销,争议商标的专用权自2019年11月5日起终止。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徐鲁寅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