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3
关于第37750466号“越华YUEHUA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3114号
申请人:佛山市顺德区巨华电力电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世纪铭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750466号“越华YUEHUA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98665号“云亨及图”商标、第3969804号“云海及图”商标、第10131171号“艺虹及图”商标有区别,整体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雅楠
孙侃华
许文静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