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秀 Alexander Park”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3

     

    关于第34629338号“乾坤秀 Alexander Park”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3763号

       

      申请人:金成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金阙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629338号“乾坤秀 Alexander Park”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所引证的第33307459号“天地汉方 Alexander Park”商标、第33314665号“天地汉方Alexander Park”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已被依法核准转让至本案申请人名下。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均已归申请人所有,其与申请商标之间已不存在权利冲突,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郑婷

    2020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