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浮动全球F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4363075号“浮动全球FD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3002号

       

      申请人:广东浮动全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市三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363075号“浮动全球F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5990732A号“德勋DE XUN及图”商标、第4673210号图形商标在构成要素、呼叫上差异显著,申请商标与上述两件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丰璟
    张书建
    刘洋

    2020年03月25日